本报讯
昨天下午,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,扎实开展“法治浙江”建设。 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建设“法治浙江”对于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,着力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、规范执法行为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、加强检察基础工作上下功夫。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,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,确保国家权力依法正当行使;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护,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;积极参加基层民主法制建设,保障和推进基层民主;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,促进企业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;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,提高全民法律素质。 |